跳到主要內容區

新北市板橋區國光國民小學

:::
公告訊息
:::
新北市115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初階、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及教學輔導教師培訓實施計畫

新北市115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初階、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及教學輔導教師培訓實施計畫

檢送「新北市115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初階、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及教學輔導教師培訓實施計畫」1份,鼓勵貴校於計畫期限內踴躍申請,請查照。
 
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修正規定」暨「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辦理。
為提供本市教師具備專業回饋相關知能,進而協助學校辦理公開授課及進行專業回饋,以落實教師間同儕視導功效,達成專業成長之目的,依本局修訂之教材,辦理旨揭計畫。
本案重要實施內容如下:
參加對象: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暨國中小。
申請方式:於115年5月31日前至校務行政系統(https://esa.ntpc.edu.tw/central/theme/01/index.html)填報申請,每校至多1場次,詳細說明公告於本市科技教育網-課程教學類別(https://ete.ntpc.edu.tw/p/406-1012-13115,r290.php?Lang=zh-tw)。
核定方式:以各校填報順序依序審核,全市性研習優先錄取,並於115年7月31日前公布通過名單。
公假:本局同意核予參與教師與承辦學校工作人員(至多4人)公假派代,若於假日期間研習得於2年內擇日補休,惟課務自理;各課程講師,核予公假,課務自理。
獎勵:承辦單位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第7條第2項第3款第2目、「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第2項第3款第10目、「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附表第2項第2款「辦理各項研習(討)會績效優良,工作人員嘉獎1次4人為限(包含校長)」。教師部分由學校本權責敘獎;校長部分請學校提報本局辦理敘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