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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115學年度國中暨國小藝術才能 (音樂、舞蹈、美術) 班招生鑑定簡章,歡迎有意就讀藝術才能班之學生踴躍報考。

(115/1/22,依函更換國小藝才音樂班簡章)

依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中華民國115年1月14日新北教社字第1150097775號函辦理

一、依據藝術教育法、藝術教育法施行細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
二、旨揭簡章將於115年1月15日(星期三)上午9時公告於本市國中小藝才班招生報名系統( https://art.ntpc.edu.tw ),請逕行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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