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訊息
轉知:「111年新北市各級學校東南亞語文競賽實施計畫」。
轉知:「111年新北市各級學校東南亞語文競賽實施計畫」。
主旨:公告「111年新北市各級學校東南亞語文競賽實施計畫」,鼓勵學生及家長踴躍報名。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國際教育中程計畫(2019-2022)及新北市2030 新住民十年政策中長程計畫辦理。
二、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暨幼兒園學生,請符合競賽組別身份者以學校(園)為單位組隊參加,不接受非學校(園)為單位之個人或團體報名參加。
三、競賽報名時間: 111年1月7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至111年1月17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四、競賽辦理時程:
1.領隊會議:111年3月21日(星期一)下午2時於本市新店區北新國民小學召開。
2.競賽時間:111年4月9日(星期六)於本市新店區北新國民小學辦理。 請參賽學校遴派競賽日之帶隊人員出席領隊會議。
五、競賽組別:
1.團體朗讀組:分越、印、泰、柬、緬、馬、菲7語別,凡本市高中職、國中、國小學生,皆可以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每隊2至6人,每校每語至多1隊,每隊需含至少1位東南亞新住民子女。
2.幼兒園歌謠組:越、印、泰、柬、緬5語混合競賽,凡本市幼兒園學生,皆可以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本市國小附設幼兒園由學校代為報名),每校至多1隊,每隊6至12人。
3.親子歌謠組:越、印、泰、柬、緬、馬、菲7語混合競賽,凡本市公私立各校學生及新住民家長,皆可以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每校至多2隊,每隊2至6人,需有1至2位東南亞新住民家長。
六、團體朗讀組規定說明如下: 團體朗讀文稿同步公布於本市國際教育資訊網https://www.international-education.ntpc.edu.tw/(路徑:首頁-報名專區-東南亞語文競賽-團體朗讀文稿)及北新國小網站「111年東南亞語文競賽專區」。
2.競賽內容範圍:越、印、泰、柬、緬5語別暨教育階段別文稿4篇擇1,馬、菲2語於2篇文稿擇1,並於報名表勾選;如:越語文稿含國小組文稿A-1、A-2、B-1、B-2;國高中(職)組文稿A-1、A-2、B-1、B-2,請依所屬教育階段別擇1文稿。
3.參賽隊伍無須準備任何形式之佈景、服裝、道具、配樂或編排動作(均非評分項目),且須手拿文稿無須背稿,若背稿或以戲劇形式表示者,將予以扣分。
4.競賽時由參賽隊伍自備文稿,不得有非文稿內容以外等註記(承辦單位不提供文稿及譜架)。
七、依各校參賽總人數核予部分金額補助,惟補助款僅適用於本次活動相關事宜,如:鐘點費、加班費、車資、誤餐費、保險、服裝、材料費等,補助金額請參閱實施計畫第11點。
八、競賽當天請依當時最新防疫規範配合辦理。
九、本案副知本局幼兒教育科,請協助轉知本市公私立幼兒園,並公告於本市幼兒教育資源網周知。
十、諮詢電話: 報名相關問題請洽成功國小輔導室,電話:(02)22858998分機850(吳主任)或分機853(卓組長)。 賽程、場地、交通相關問題請洽北新國小教務處,電話:(02)29189300分機611(陳主任)。 本局承辦人林佳慶先生,電話:(02)29603456分機2584。
十一、檢附本案報名表。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國際教育中程計畫(2019-2022)及新北市2030 新住民十年政策中長程計畫辦理。
二、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暨幼兒園學生,請符合競賽組別身份者以學校(園)為單位組隊參加,不接受非學校(園)為單位之個人或團體報名參加。
三、競賽報名時間: 111年1月7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至111年1月17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四、競賽辦理時程:
1.領隊會議:111年3月21日(星期一)下午2時於本市新店區北新國民小學召開。
2.競賽時間:111年4月9日(星期六)於本市新店區北新國民小學辦理。 請參賽學校遴派競賽日之帶隊人員出席領隊會議。
五、競賽組別:
1.團體朗讀組:分越、印、泰、柬、緬、馬、菲7語別,凡本市高中職、國中、國小學生,皆可以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每隊2至6人,每校每語至多1隊,每隊需含至少1位東南亞新住民子女。
2.幼兒園歌謠組:越、印、泰、柬、緬5語混合競賽,凡本市幼兒園學生,皆可以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本市國小附設幼兒園由學校代為報名),每校至多1隊,每隊6至12人。
3.親子歌謠組:越、印、泰、柬、緬、馬、菲7語混合競賽,凡本市公私立各校學生及新住民家長,皆可以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每校至多2隊,每隊2至6人,需有1至2位東南亞新住民家長。
六、團體朗讀組規定說明如下: 團體朗讀文稿同步公布於本市國際教育資訊網https://www.international-education.ntpc.edu.tw/(路徑:首頁-報名專區-東南亞語文競賽-團體朗讀文稿)及北新國小網站「111年東南亞語文競賽專區」。
2.競賽內容範圍:越、印、泰、柬、緬5語別暨教育階段別文稿4篇擇1,馬、菲2語於2篇文稿擇1,並於報名表勾選;如:越語文稿含國小組文稿A-1、A-2、B-1、B-2;國高中(職)組文稿A-1、A-2、B-1、B-2,請依所屬教育階段別擇1文稿。
3.參賽隊伍無須準備任何形式之佈景、服裝、道具、配樂或編排動作(均非評分項目),且須手拿文稿無須背稿,若背稿或以戲劇形式表示者,將予以扣分。
4.競賽時由參賽隊伍自備文稿,不得有非文稿內容以外等註記(承辦單位不提供文稿及譜架)。
七、依各校參賽總人數核予部分金額補助,惟補助款僅適用於本次活動相關事宜,如:鐘點費、加班費、車資、誤餐費、保險、服裝、材料費等,補助金額請參閱實施計畫第11點。
八、競賽當天請依當時最新防疫規範配合辦理。
九、本案副知本局幼兒教育科,請協助轉知本市公私立幼兒園,並公告於本市幼兒教育資源網周知。
十、諮詢電話: 報名相關問題請洽成功國小輔導室,電話:(02)22858998分機850(吳主任)或分機853(卓組長)。 賽程、場地、交通相關問題請洽北新國小教務處,電話:(02)29189300分機611(陳主任)。 本局承辦人林佳慶先生,電話:(02)29603456分機2584。
十一、檢附本案報名表。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