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訊息
檢送本市110學年度「國小特教教師專長授課-國語文暨數學領域(基礎教學知能)研習」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檢送本市110學年度「國小特教教師專長授課-國語文暨數學領域(基礎教學知能)研習」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依據本局110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辦理。
二、本案乃為協助本市特教教師發展語文及數學基礎教學概念,選擇適當的教學內容與教材,應用適切的教學方法與策略,規劃語文及數學教學課程,以提升學生的學習成效。
三、研習時間:
國語文領域:110年10月20日(星期三)。
數學領域:110年10月27日(星期三)。
上述2場次研習時間皆為下午1時30分至3時30分。
四、研習方式:線上研習。
五、研習對象:
自由報名:
對語文或數學教學有興趣之本市國小特教教師(含正式及代理代課)。
優先錄取本市國小資源班代理教師及本市110學年度國小資源班第二、三年之初任教師。薦派參加:
本市110學年度國小資源班任教第一年及其他,合計11位,名單請參閱「新北市110學年度國小資源班初任教師輔導實施計畫─附件二」(另函通知)。
本研習為初任教師必修課程,請薦派參加之初任教師務必兩場次均全程參加,惟得依109學年度參與初任教師輔導教育訓練情形折抵研習時數。
六、報名方式:
請參加教師於110年10月15日(星期五)前,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網址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首頁選擇「研習報名」/選擇「開啟查詢」/登入縣市「新北市」/依場次選擇本研習活動進行報名。
請報名者務必確認報名資料之電子郵件信箱地址,錄取後將以電子郵件寄送本研習線上連結網址。
錄取名單請於110年10月18日(星期一)自行參閱各場次報名網址查詢,不另行通知。
七、研習時數:依實際參與情形核予研習時數。請參加教師於研習完畢後一週內自行上網查詢研習時數登錄結果,若有相關疑問請於研習後十天內向承辦學校查詢,逾時不受理申復。
八、參與課程注意事項摘要:
本局同意錄取之教師以公假登記出席,課務自理。
報名後不克出席者,請依實施計畫之程序辦理取消或請假事宜。研習當日無故缺席者,將影響下一場次研習的錄取權。
二、本案乃為協助本市特教教師發展語文及數學基礎教學概念,選擇適當的教學內容與教材,應用適切的教學方法與策略,規劃語文及數學教學課程,以提升學生的學習成效。
三、研習時間:
國語文領域:110年10月20日(星期三)。
數學領域:110年10月27日(星期三)。
上述2場次研習時間皆為下午1時30分至3時30分。
四、研習方式:線上研習。
五、研習對象:
自由報名:
對語文或數學教學有興趣之本市國小特教教師(含正式及代理代課)。
優先錄取本市國小資源班代理教師及本市110學年度國小資源班第二、三年之初任教師。薦派參加:
本市110學年度國小資源班任教第一年及其他,合計11位,名單請參閱「新北市110學年度國小資源班初任教師輔導實施計畫─附件二」(另函通知)。
本研習為初任教師必修課程,請薦派參加之初任教師務必兩場次均全程參加,惟得依109學年度參與初任教師輔導教育訓練情形折抵研習時數。
六、報名方式:
請參加教師於110年10月15日(星期五)前,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網址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首頁選擇「研習報名」/選擇「開啟查詢」/登入縣市「新北市」/依場次選擇本研習活動進行報名。
請報名者務必確認報名資料之電子郵件信箱地址,錄取後將以電子郵件寄送本研習線上連結網址。
錄取名單請於110年10月18日(星期一)自行參閱各場次報名網址查詢,不另行通知。
七、研習時數:依實際參與情形核予研習時數。請參加教師於研習完畢後一週內自行上網查詢研習時數登錄結果,若有相關疑問請於研習後十天內向承辦學校查詢,逾時不受理申復。
八、參與課程注意事項摘要:
本局同意錄取之教師以公假登記出席,課務自理。
報名後不克出席者,請依實施計畫之程序辦理取消或請假事宜。研習當日無故缺席者,將影響下一場次研習的錄取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