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訊息
有關本局辦理「新北市110年度教師助理員()暨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車司機特殊教育知能線上研習計畫」,請轉知貴校教師助理員、交通車司機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參加,請查照。
有關本局辦理「新北市110年度教師助理員()暨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車司機特殊教育知能線上研習計畫」,請轉知貴校教師助理員、交通車司機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辦理。
二、本案旨在增進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交通車司機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相關特教知能,以提供給特教身障學生更適切的服務,提升特教服務品質。
三、110年度因新冠肺炎疫情嚴峻無法辦理實體研習,爰此,修正本研習為線上方式,採學員自行觀看本局預錄之研習課程影片,並習寫回饋單方式辦理。
四、旨揭研習相關訊息:
參加對象:
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集中式特教班專任助理人員。
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車司機。
本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鐘點助理人員。研習日期:110年8月9日(星期一)起至110年10月15日(星期五)止。
研習方式:請學員於110年7月22日(星期四)至110年7月30日(星期五)至全國特教資訊網報名後,於研習期間至YouTube平台(https://is.gd/msPI81)觀看本次研習課程,並於觀看影片後填寫回饋單(請參考附件),每一張回饋單核發3小時研習時數。
研習課程:本次課程共有三位講師錄製相關課程,每位講師開設課程核定研習3小時,其中性平教育課程為必選項目,每位學員均需觀看。
研習時數:本次研習核予6-9小時研習時數,請參加學員於110年10月20日至110年10月22日前自行上網查詢研習時數登錄結果,若有相關疑問請於110年10月23日前內向承辦學校查詢,逾時不受理申復。
五、本年度研習時數由各校特教業務承辦人員協助認證,請承辦人參考附件流程圖,協助助理人員及司機於期限內完成本年度研習。另於110年8月15日至110年10月15日間至校務行政系統填報助理人員及司機研習時數,以利110年度是類人員考核作業。
六、檢附本案實施計畫及附件。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辦理。
二、本案旨在增進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交通車司機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相關特教知能,以提供給特教身障學生更適切的服務,提升特教服務品質。
三、110年度因新冠肺炎疫情嚴峻無法辦理實體研習,爰此,修正本研習為線上方式,採學員自行觀看本局預錄之研習課程影片,並習寫回饋單方式辦理。
四、旨揭研習相關訊息:
參加對象:
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集中式特教班專任助理人員。
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車司機。
本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鐘點助理人員。研習日期:110年8月9日(星期一)起至110年10月15日(星期五)止。
研習方式:請學員於110年7月22日(星期四)至110年7月30日(星期五)至全國特教資訊網報名後,於研習期間至YouTube平台(https://is.gd/msPI81)觀看本次研習課程,並於觀看影片後填寫回饋單(請參考附件),每一張回饋單核發3小時研習時數。
研習課程:本次課程共有三位講師錄製相關課程,每位講師開設課程核定研習3小時,其中性平教育課程為必選項目,每位學員均需觀看。
研習時數:本次研習核予6-9小時研習時數,請參加學員於110年10月20日至110年10月22日前自行上網查詢研習時數登錄結果,若有相關疑問請於110年10月23日前內向承辦學校查詢,逾時不受理申復。
五、本年度研習時數由各校特教業務承辦人員協助認證,請承辦人參考附件流程圖,協助助理人員及司機於期限內完成本年度研習。另於110年8月15日至110年10月15日間至校務行政系統填報助理人員及司機研習時數,以利110年度是類人員考核作業。
六、檢附本案實施計畫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