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課】113學年度第1學期課後社團開課申請
國光國小113學年度上學期社團開課老師【開課申請說明】
- 本校113學年度上學期課後社團開課申請日期由113/4/26(五)起至113/5/3(五) 16:00截止,請欲開課教師務必於期限內提出申請【開課資料相關表件資料(附件1~6)填妥完整列印成紙本並親自簽名後郵寄到國光國小訓育組(寄出時間以郵戳為憑)】,謝謝您!
- 依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要點(新北教體衛字第1101798876號),校外人士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本校不予進用或運用: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受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處罰,或受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條或第二十五條規定處罰。
3.經各級社政主管機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處罰。
4.曾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
5.有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七之一條第一項第一、二款及同條第三項之情形者。
- 為顧及學生受教權益,希望保留優良的社團及平均每天社團數量,因此開課申請不一定會通過,以學校審核通過為主,社團開課申請審核原則為:
1.曾在本校開課且表現良好的社團老師
2.具備相關專業證明及在他校表現優良的老師
3.課程計畫撰寫用心及教材估價單填寫正確者
4.類似課程,但整體評價佳者
5.配合度佳者。
- 本校教材費審核均需事先提出,若未事先提出教材估價單者,造成無法核銷教材費者,請開課老師自行負責。
- 若無法於投課時確定師資,需至少於開課日前兩週確定授課教師並告知訓育組,否則取消開班。
- 本校113學年度第1學期課後社團班開課期間: 113/9/9(一)~114/1/8(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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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
星期二 |
星期三 |
星期四 |
星期五 |
9月 |
9、16、23、30 |
10、17、24 |
11、18、25 |
12、19、26 |
13、20、27 |
10月 |
7、14、21、28 |
1、8、15、22、29 |
2、9、16、23、30 |
3、10、17、24、31 |
4、11、18、25 |
11月 |
4、11、18、25 |
5、12、19、26 |
6、13、20、27 |
7、14、21、28 |
1、8、15、22、29、 |
12月 |
2、9、16、23、30 |
3、10、17、24、31 |
4、11、18、25 |
5、12、19、26 |
6、13、20、27 |
1月 |
6 |
7 |
1、8 |
2、9 |
3、10 |
總計 |
18次 |
17次 |
18次 |
17次 |
18次 |
※紅色日期為國定假日不上課。
六、 請校內外有意願開課的老師於113/5/3(五)16:00前,遵照以下程序:
1.下載相關表件
2.詳閱課後社團開課申請說明檔案(1. 【開課申請說明】 2. 開課及上課須知)
3.填妥下列資料(開一班請填寫一份,開兩班填寫兩份,以此類推)
附件1. 113上學期課後社團開課申請表
附件2. 113上學期課後社團 課程計畫表
附件3. 113上學期 材料費估價單(無則免填)
附件4. 授課教師(申請人)身分證正反兩面影本
4.開課資料相關表件資料(附件1~6)於113年05月03日星期五下午4:00前填完列印成紙本並親自簽名後郵寄到國光國小訓育組彙整,送交學校審核。
※備註:資料請不要裝訂!
七、 聯絡人:國光國小學務處訓育組邱老師(連絡電話:29680612分機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