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臺中市私立惠明盲校110學年度招生簡章、招生海報各1份,請查照並轉知相關人員。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私立惠明盲校110年3月31日惠明註字第1100200022號函辦理。
二、旨揭學校招生資訊如下:
招生對象為全國各地區(含外島)領有視覺障礙或視多重障礙身心障礙證明之學前、國民教育階段之學生。
提供完整的教育服務,免繳學費、學雜費。
該校合作之育幼院協助提供優質住宿環境。
該校於110學年度增置高中部。
三、本案聯絡人:註冊組吳組長,電話:(04)25661024,分機122。
台中私立惠明盲校110學年度招生海報.pdf
台中私立惠明盲校110學年度招生簡章.pdf